電
腦 使 用 費 申 請 流 程 |
作業要項表
項目編號 |
CC24 |
項目名稱 |
電腦使用費申請 |
承辦人員 |
曹嫚娟 |
辦理時間 |
1.
請於計畫結束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2. 中心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(國定假日不受理) |
注意事項 |
請向 總務處財物管理組申請證明收據。 |
有關法令 |
-- |
辦理方式 |
1.請備妥計畫中有關電腦使用費之預估經費影本及經費核定表影本。 2.攜帶電腦使用費收據。 3.至電算中心A504填寫「專案研究計畫使用計算機資源收費表」。 4. 二個工作天後領取電腦使用費證明。 |
表單文件 |
2600.006--專案研究計畫使用計算機資源收費表(請至電算中心申請) |
流程說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