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 腦 使 用 費 申 請 流 程

  作業要項表

項目編號

CC24

項目名稱

電腦使用費申請

承辦人員

曹嫚娟

辦理時間

1.  請於計畫結束前一個月提出申請

2. 中心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(國定假日不受理)

注意事項

請向 總務處財物管理組申請證明收據。

有關法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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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方式

1.請備妥計畫中有關電腦使用費之預估經費影本及經費核定表影本。

2.攜帶電腦使用費收據。

3.至電算中心A504填寫「專案研究計畫使用計算機資源收費表」。

4. 二個工作天後領取電腦使用費證明。

表單文件

2600.006--專案研究計畫使用計算機資源收費表(請至電算中心申請)

流程說明

按此觀看流程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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