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 腦 設 備 財 物 請 修 流 程

作業要項表

項目編號

CC23

項目名稱

電腦設備財物請修流程

承辦人員

謝慶堂

辦理時間

校內各系所單位教職員提出需求時間

注意事項

1.請修單位需自行請廠商報價,並將報價單附上。

2.請修單經校長簽核後,方始可請廠商進行維修。

3.物請修請款時,需使用單位驗收完成後方能進行。

4.驗收完成後可請廠商開立發票,並於收到發票後登入「支出申請系統」進行申請。

有關法令

營繕作業辦法

辦理方式

使用修繕申請系統

相關網址

修繕申請系統

支出申請單系統

流程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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